印花税征收凭证的范围
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税凭证: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所列凭证征税,具体有4大类:
1.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包括10类合同,分别是借款、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技术、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移时书立的书据。
同时,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也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等。
因此,这里已经明确了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也是应纳税凭证的范围。这句话明确表示,不一定要签合同才能交印花税。
具有合同效力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凭证也纳入印花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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