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1.3.1 甲级资质
可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和项目管理。
1.3.2乙级资质可承接下列建设项目的施工:
(一)高度小于100米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小于120米的建筑工程;
(三)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四)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在1.5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注:建筑工程是指土建工程、工业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及各种结构形式的道路、通讯、管道和管道等配套设施。 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及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附设人防工程、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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