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字号取名规则:
1、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必须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英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2、允许名称中使用多个行业用语,可以在行业用语中使用“和”、“及”等字样。
3、申请不使用行业用语的名称,或者使用“实业”、“发展”等作为行业用语的名称应符合该字号与同一登记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的要求。(取消了需达到注册资本5000万,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条件。)
4、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应符合只要该字样是行业的限定语,即可予以核准,不受具体行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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