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流程
1、当地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简称农技站)
向农技站提出申请,提交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
2、村委会
经家庭农场所在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农技站组织人员现场勘察认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县区农业农村局
将加盖了乡镇农技站和村委会印章的《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上报县农业局审核、盖章。
4、县区市场监督局
持各有关部门全部签署意见的《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三、是否需要注册资金?
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经营主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尽管农业主管部门对申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在自有资金方面有具体要求,但是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无注册资金的要求。
栏目:财税服务
咨询>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