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成不含增值税税基)不重复计算消费税啤酒、黄酒都不交包装物计税规则计税方式包装物状态收取时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58 000÷20+2500÷(1+13%)÷20=3010.62(元)>3 000元,A型啤酒为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B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32 000+1400)÷(1+13%)÷10=2955.75(元)<3000元,B型啤酒属于乙类啤酒,消费税适用220元/吨的定额税率;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 200(元)。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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