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受理、审核、决定:商事登记机关签收到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5、存储电子档案:完成所有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存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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