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业执照处理。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
(二)经营者资料复印件(正反面);
3.使用营业场所证明。以自己的营业所为单位,应当提交其财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委托代理
人办理时,请提交经营者签字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资料复印件;
6.经批准后,应分配统一的信用代码。打印批准通知。向税务部门发送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发送相关信息。双重通知。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签发营业执照;
7.颁发营业执照。
三、营业执照费。
1.收取营业执照注册费,每项业务20元;颁发营业执照不收取额外费用。之后,营业执照每四年重新登记续签一次,费用为20元。重复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每份收取三元费用。组织机构代码卡必须到县、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原件、资料原件、复印件。费用约为100元。
2.签订租赁合同后,您需要到税务局以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价格购买印花税。例如,如果你的年租金是1万元,你需要购买10元的印花税,这应该粘贴在租赁合同的主页上。如需使用租赁合同,需粘贴印花税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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