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登记和管理
1.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
根据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下述第2点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况 不很常发生应说行为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上述是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注意一下,一定是其他个人,也就是我们这种自然人,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其他具体规定
(1)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注意:需要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对于偶然发生的,不计入)
(3)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4)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5)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栏目:财税服务
咨询>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